2013年8月19日 星期一

與社會性格不合

向來很欣賞這位博客作者,辛辣筆觸,邏輯演繹,加上獨到的人類學角度,很對我的脾胃,這篇更是點中我的要穴。可惜我沒有亦不打算開網易戶口,而博客作者又沒提供網易以外的聯絡方法,未能與之交流,只好在此轉貼,寥以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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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吹是福

樊老師又來上課了,先問大家一個問題:

覺得自己是內向性格的請舉手……外向性格的請舉手……

不用真的問,也能猜到答案大約是一半一半。但如果我換一種情景,告訴你,現在你去面試見工,面試題目問你覺得自己是內向還是外向。你怎麼回答?

我敢保證,95%的人都會說自己是外向性格。

毫無懸念,真相只有一個(好像在哪聽過這句話),“內向性格找不到工作”。不知從何時起,對性格的要求被寫在了招聘簡章上,什麼學歷技能先放一邊,如果你不符合“活潑開朗、善於交流、有團隊精神、擅長交際、人際關係好、情商高”之類的條件,就低人一等。美國記者Jonathan Rauch說:“在我們的社會裡,外向性格居然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最正常不過的事情。”(2003,大西洋月刊)

久而久之,對性格的要求成了常態,大家也不覺得奇怪了。當然,如果在招聘時寫明要找“沉默寡言”的人,是很奇怪。但既然沉默寡言和活潑開朗一樣都是對性格的形容詞,難道寫活潑開朗就不怪嗎?

能不能做好一份工作,到底和性格有沒有關係?誠然,有些工作需要主動與人交流,比如推銷保險、出售房地產之類。但現在對性格要求的氾濫程度已經強到連招清潔工都要擅長交際了……

有人說:交流能力差的人可能會聽不懂工作的一些指示。這是把交流能力與理解能力、智商混為一談。在下看來,一個清潔工,沉默寡言不代表他是弱智,只要不是弱智,理解工作指示應毫無問題。實際上,古往今來許多高智商的人才都內向,所以這種謬論講不通。

再進一步,話多的人是否一定是外向性格?想當然應該是。那麼請容許我問各位話癆患者這樣一個問題:

覺得“沒人真正瞭解自己”的請舉手……

這不用真的問,起碼有八成人舉手。一個人話這麼多,無時無刻都在講話,但卻還是覺得別人不理解自己,有可能:1.是說話強迫症,精神疾病。再說了,如果是外向性格又多話,別人肯定都很瞭解自己,所以也有可能:2.說話只是一種自我保護機制,用來掩飾其內心的內向性格。

大部分人應該都是第二種,即假冒的外向性格,他們用外向性格的表徵(話多)來冒充,以掩飾自己的內向,同時保護自己。

可是可是,要把外向性格和內向性格的比例從 55 變成 91,光靠假裝是不夠的。多累啊!有沒有快捷一點的方法?我的人類學老師 Anjalee Cohen 常年研究金三角地區的毒品流動,她發現不少人由於職業需要而使用毒品來讓自己變得活躍、外向。最常見的是需要提神的長途卡車司機,接下來是要假裝很快樂的脫衣舞娘,最重要的是,許多交際密集的職業例如推銷員也在其中。

用毒品把自己變成外向性格。Deleuze Guattar 在《A User's Guide to Capitalism and Schizophrenia》一書中提到,資本主義可以被描述成一個性格外向、永遠活潑快樂的小女孩。如果你的性格與資本主義社會性格不合,那還怎麼生存?所以趁早吸毒改變性格乃是上策。

在後資本主義(新自由主義)的社會裡,對表面快樂的追求更加氾濫。Barbara Ehrenreich 的書《Bright-Side: How the Relentless Promotion of Positive Thinking Has Undermined America》之所以備受推崇,原因在於她指出了這種瘋狂。本來人的情緒有高、有低,現在卻被標籤成了“正面”和“負面”,這種語言偽術使下的社會倫理催生了“哎呀,一人少句喇~”“我唔理你邊個啱邊個錯,總之嗌交就係唔啱~”講完呢啲說話,感覺多麼良好!

面對一個欣欣向榮、笑靨如花的社會,生存之道不外乎兩種,一是大家都來點海洛因。一是大家都假裝快樂,話多不愁,顧左右而言他,能吹是福。



摘自FABER網誌:


2013年8月6日 星期二

野蠻地行義與斯文地行惡,何者更墮落?

有醫生朋友在面書上有感而發(原文為英文,大意如下):「我們的社會何時變得如此墮落?只要奉『正義』之名,野蠻行為(不論政見)便該得到讚頌?」,不少人表示認同。我立刻回應:「野蠻地行義與斯文地行惡,何者更墮落?」不知是系統出錯,還是遭那位朋友刪掉,我的留言沒有顯示出來。我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索性公開撰文,望能引起更多人思考。 

不在此討論近日發生的具體事件,以免激發情緒,影響判斷。讓我們抽離一點,隔著歷史長河看這問題。不知道偉大的國父孫中山先生生平有沒有講過粗口,但他幹的是真槍實彈的流血革命,以暴力推翻滿清政權,其手段無論如何也算不上和平文明。那麼,現在我們歌頌孫中山的豐功偉績,是否好墮落?是否會「教壞細路」? 

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地達義是最高境界,是耶穌甘地馬丁路德金等聖人境界。你心生嚮往,以此為目標,很好很祟高。不過,行俠仗義、以武止武是較貼近現實的凡人境界,姑且當是較聖人境界次一等吧, 但怎可能比行惡更墮落呢?

或許醫生朋友會反駁,像孫中山那樣真正行大義的,即使使用武力,仍然值得稱許;但那幫粗鄙蠻人只是打著正義旗號為所欲為,弄得香港污煙障氣一團糟。在孫中山搞革命的年代,他的義舉肯定有「很大爭議性」,並不是所有人都認同他是正義,至少滿清權貴和既得利益者,以及被馴化的奴才一定會視他為破壞社會和諧、「搞搞震」的危險暴力份子。所謂歷史公論,其實只是後見之明。如果孫中山革命失敗,今人可能只當他是另一個洪秀全罷了。 

那麼,我們如何論斷當今誰才是真正義?本人不才,沒有甚麼高深理論,只知道憑良心辨事非。或許歷史會證明我的判斷是錯的,但這點道理絕不會錯:不論如何衣冠楚楚,文質彬彬,禮貌周周,行惡終究是惡,都該受到詛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