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 星期三

育兒高利貸

父母愛護子女、盡力養育下一代成長,古今中外皆然,可說是人類的天性。子女成長後離家獨立,做父母的難免悵然若失,也是人之常情。

中國人喜歡談論各種外國人「不孝」的傳說,例如洋人一滿十八歲就離家獨立,不會反哺;又說洋人對父母長輩也是以名字稱呼等等。跟據本人從身邊的洋人同事朋友及英語世界的流行文化中觀察,洋人父母也愛久不久打電話給成年的兒女嘮叨兩句,也喜歡與兒孫團聚。(當然也有關係疏離的洋人家庭,正如也有老死不相往來的中國家庭一樣。這裡只討論普遍現象。)但他們對話時,說得最多的應是「I miss you」、「I love you」,他們單純地因為掛念和愛而相聚。他們的思想沒有中國人那麼複雜糾結,不會覺得養育孩子是施恩,並且期望將來得到回報。他們當然希望子女也關愛他們,但那純粹出於親情,完全沒有「子女欠了他們,因此要還債」的概念。

相反,中國父母即使口講不望回報,心底也總認為子女虧欠他們的。即使本身物質條件充裕也好,也期望成年子女(即使已不同住)給家用。大部份父母也不是真的貪財,反正財產用不完最後也是留給子女。他們純粹是希望自己多年的「投資」(現在「投資」這個詞在中西都用得濫,甚麼「投資未來」、「投資自己」等,但還是未聽過洋人視生養孩子為一項投資的。「投資在孩子身上」在華文的語境卻顯得多麼的理直氣壯。)得到一點應有回報,不用像雷曼苦主那麼血本無歸。

我有一位在香港土生土長的女性朋友,是典型的孝順女。自從畢業後開始打工,她便每月向母親進貢人工的若干百份比作為家用。後來,她嫁了給一位英國白人,懷孕後暫停工作,專心育兒。她的丈夫義不容辭地肩負起一家的開支,唯獨是對「給外母家用」這一項感到莫名其妙。因為這位中國藉外母,雖已退休,但有屋住、有飯開,完全沒有經濟困難。洋丈夫完全不明白為何要「無故」給她錢。我的朋友嘗試解釋「孝順」這種中華美德,由於沒有現成的對應英文字(Filial piety只是把東方觀念翻譯成英文,就像孔子的洋名是Confucius,都不是西洋文化裡的東西。一般對中華文化沒認識的洋人都得查查字典或百科全書才能明白這個英文生字),只能以「my mother took so much effort to raise me up, now it’s time for me to pay her back」之類勉強解釋。說白了就是還債。

債要是能還也罷,但養育之恩是永遠還不清的。提供物質,卻嫌關懷不夠;付出關懷,又道不夠和顏悅色。總之,在父母心目中,你的物質和精神回報無論怎樣也不能與他們的付出相比,你註定一世也欠他們的了。

造成這種心態的原因有很多。首先,幼童一般比老人(除了嚴重病患者)的自理能力低,的確需要更多心力去照顧。此外,既然是放債,自然要算利息。債期越長,利息越高。而且利率並非由雙方議定的明碼實價,而是單憑一方的記憶、情緒、知足度等純主觀因素浮動。如此不平等的條款,你一出娘胎便被強逼接受,沒有拒絕的權利。如果你長大後不肯承認這份在無意識、無思考能力下被逼接受的借貸合約,便會被標籤為「忘恩負義」、「不孝」。即是說,不管你認不認,反正這筆帳是跟定你的了。

這些「債權人」除了收利息收本金外,還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他們認為自己有權支配債務人的一切─穿什麼衣服到吃什麼讀什麼玩什麼結交什麼人選擇什麼人生道路,無所不包。從人類學來說,這是原始社會盛行的送禮(gift giving)文化:給予物質的一方在社交上佔優勢、享權力。現代文明社會主流的交易(trading)文化則比較乾脆,欠債只要還錢便可,貨銀兩訖,債主債仔平起平坐,無分高下。

雖說受社會教條規範,人類始終崇尚自由。一般人成長到青春期,開始擁有自己的思想,便自然會挑戰專制霸權、反抗控制。但又有為數不少的人先天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傾向,兼受到長期鋪天蓋地式洗腦,甘願為奴。即使已長大成人,仍然覺得事事聽父母話是天經地義。他們不會質疑,為何自己的人生目標和成功標準由父母定義;為何自己出錢擺酒,收人情的卻是父母;為何父母想抱孫,自己就得生育;為何當初明明是父母單方面決定要把他們帶來這世界,現在卻反埋怨生兒育女斷送了大半生(但又莫名其妙地鼓勵子女生育,想孫兒替他們討債乎?)。我們有幸生於自由社會,卻自甘奴化、自願閹割思想主權,豈不白白浪費了腦袋?

這種養育=施恩、孝順=回報,再纏上金錢瓜葛和權力鬥爭的關係,勢利得赤裸裸。何必曰利?唯有仁義而已矣。我不想因為覺得欠了父母,或更等而下之的怕受人非議,而「報答」他們。我關心他們、照顧他們,純粹因為我愛他們、對他們有親情。但這不代表我要全盤接受他們的想法和要求,更不代表要讓他們控制我的思想與行為。